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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BBNJ国际造法中的“一揽子交易”:作用与局限显示文摘在国际谈判中,“一揽子交易”是一种经常用来促成妥协和达成共识的谈判方法。BBNJ国际造法的“一揽子交易”基于挽救并推动进程的主观原因和基于议题间关联性的客观原因得以运用,兼具谈判方法和整体性程序安排两种属性。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一揽子交易”能够对将来达成的BBNJ国际协定起到维护完整性、增进统一性、保持稳定性和提升普遍性等重要作用。随着BBNJ国际造法的深入推进,“一揽子交易”的局限也逐渐显现,日益面临着来自正当性、合理性及效率性方面的挑战。中国应当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不断提高自身运用“一揽子交易”影响和塑造国际造法的能力。 | 孟令浩 | 2022 | 中国海商法研究2022,33,1: | 6 |
| 2 | “海洋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东亚海洋安全信任机制构建显示文摘'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为东亚海洋安全合作指明了方向。目前领土与海洋权益等问题阻碍着东亚区域海洋传统安全合作,域外国家尤其是美国的介入和域内国家海洋能力的差异等因素也影响着东亚海洋安全合作的开展,为此需要引入信任机制。信任是国家间达成合作的基础,长期的利益互惠有助于信任的构建与维系。东亚区域发达的海洋贸易合作、对航道运输安全的高度重视以及多领域的非传统海洋安全合作为其构建信任机制提供了可能。可以从利益、制度与情感层面入手,构建起海洋安全信任机制框架,深化海洋安全合作,从而维护东亚海洋的和平与稳定。 | 宫笠俐 叶笑晗 | 2021 | 东北亚论坛2021,30,5: | 4 |
| 3 | 塑造国际海洋法律秩序的中国贡献——纪念《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开放签署40周年显示文摘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是新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后参加的最重要的多边国际造法活动。中国坚定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扩大海洋管辖权的合理主张,反对海洋霸权主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海洋权益,在一些核心关切的海洋法重要问题上坚持原则立场,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制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与《公约》直接相关的后续立法活动中,中国对富钴结壳规章中的矿区面积的建议,促进了规章的顺利通过;对沿海国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案相关条款的执行提出建设性意见,促成了“初步信息”的达成。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制定《公约》和后《公约》时代的相关海洋国际立法和国家实践中,中国审时度势,积极行动,为塑造和改善国际海洋法律秩序贡献了智慧和方案。 | 贾宇 | 2022 | 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2,,5: | 2 |
| 4 | 《南海行为准则》的法律定位及其与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关系显示文摘《南海行为准则》是规范南海地区秩序、管控南海危机的重要文件,但是其法律定位及其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关系仍未明确,这不仅不利于《准则》后续磋商的顺利进行,而且埋下了未来《准则》被滥用或具体作用被削减的隐患。根据《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执行情况以及目前的南海局势判断,《准则》的法律定位应该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条约。《准则》和《公约》之间关系密切,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准则》和《公约》存在着条约冲突风险,《准则》若违反了《公约》所体现的强行法,整个将归于无效;《准则》若违反了《公约》所体现的强行法以外的其他义务,其缔约方将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准则》未违反《公约》义务而做出与《公约》不同的安排,其优先于《公约》适用。 | 罗国强 余露 | 2022 | 南洋问题研究2022,,4: | 1 |
| 5 | 论南海行为准则:约束力、不对称及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关系显示文摘南海问题是中国制定海洋战略面临的地缘困境。南海谈判以来,自“宣言”到“准则”,虽有困难和反复,中国和东盟一直努力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的达成。准则当前面临理论和实践的障碍,南海各方也存有争议,如准则的约束力问题、准则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关系问题以及如何排除第三方国家介入和干预南海的问题。准则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必要的,体现了南海谈判的成果,也彰显中国尊重国际法并支持南海规范性治理机制的诚意和决心。第三方国家对南海谈判有消极影响,这是中美全球竞争在南海问题的投影。准则是区域性的多边合作机制,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一全球性的多边合作机制并不存在下位法与上位法的关系,准则专注于应对南海的区域性问题,南海的特殊地缘条件和地区关系,要求准则在南海权利义务的分配上,可能作出不同于公约的安排。中国应采取政治和法律并行的南海应对策略,应当重视以国际法表达南海主张和维护南海权益。 | 葛淼 | 2022 | 国际经济法学刊2022,,3: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