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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刑事简易速裁程序之权利保障与体系化建构显示文摘适用简易速裁程序的正当化依据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将被告人认罪作为适用简易速裁程序的前提;另一类是将案情简单轻微作为适用简易速裁程序的前提。前者以英美法系国家为代表,后者以大陆法系国家为代表。比较研究表明,刑事简易速裁程序的具体设计,应当在明确诉讼目标的前提下,依循以被告人认罪为前提或以案情简单轻微为前提的不同逻辑进路而展开,并将两者的结合限定在适当的范围之内。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的设计理念,还是大陆法系国家的设计理念,均体现出对被告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提供最低限度的保障的立法意旨。在我国现行法律的框架之下,应着力于构建以被告人权利保障为基点的简易速裁程序体系,强化法律援助制度,赋予被告人完整的程序选择权,并让选择简易速裁程序的被告人在量刑上得到优惠。 | 熊秋红 | 2014 | 人民检察2014,0,17: | 44 |
| 2 | 我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运作显示文摘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我国继1996年刑诉法首次确立简易程序以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新尝试。以大陆法系为代表的处罚令程序、以英美法系辩诉交易为代表的被告人认罪程序,以及域外法治国家和地区狭义的庭审简化程序,为我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建立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我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运作,需要正确处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定位问题,牢牢把握'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基本原则,构建科学、正当和可行的诉讼程序。 | 樊崇义 刘文化 | 2015 | 人民司法2015,0,11: | 39 |
| 3 |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实效研究显示文摘刑事诉讼法修改后,除审查逮捕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外,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处于虚置状态,往往只有刑事和解的案件才在捕后变更逮捕。'程序虚置'的原因是检察机关缺乏开展工作的动力,受制于公安机关、被害人、法院以及公众舆论压力,同时也因为审查缺乏明确的羁押事实标准及证明制度,权力缺乏来自辩方的有效制约。改革的方向应当是建立检察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动力机制,确立明晰的羁押事实标准,建立量化评估及证明制度,优化诉讼结构。 | 谢小剑 | 2016 | 法学家2016,,2: | 21 |
| 4 | 论技术侦查中的隐私权保护显示文摘在技术侦查中,传统权利系谱并不具备足够张力为个人隐私权提供有效保护。国家在追诉犯罪中采取技术侦查必然会侵犯、限制个人隐私权,个人需予以一定程度的容忍,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权力在技术侦查中可以不受限制或者制约。技术侦查中的隐私权保护在本质上属于隐私权的公法保护,它强调个人隐私权免受国家权力的不正当侵害,其运作是要实现对国家权力的正当程序控制。技术侦查需要受到法定主义、比例原则和司法审查等方面的限制。我国技术侦查中的隐私权保护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 谢登科 | 2016 | 法学论坛2016,31,3: | 13 |
| 5 | 取保候审适用的影响性因素实证研究显示文摘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非羁押性刑事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与无罪推定原则、人权保障理念关系最为密切的'制度设计'之一。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细化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约束以及增加了保证金的确定和缴存机制,使取保候审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更具可操作性。就司法实践反馈的相关情况看,取保候审的适用率在局部地区有着显著抬升,在调研的大部分地区则并无明显变化,审前羁押率居高不下的现象只是稍有改观。 | 郭烁 | 2017 | 政法论坛2017,35,5: | 12 |
| 6 | 审判中心主义下的“程序倒逼”机制探析显示文摘在审判中心主义的改革背景下,我国刑事诉讼应改变以往的'程序宽容'做法,通过庭审功能的实质性发挥,来强化审判对于侦查、起诉的引导制约作用,严格贯彻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使法官敢于做出无罪判决、敢于排除非法证据,从而树立审判权威、提高司法公信、保障司法公正,实现从'程序宽容'到'程序倒逼'的转变,并最终逐步实现审判中心主义的改革目标。 | 秦策 | 2015 | 北方法学2015,9,6: | 10 |
| 7 | 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的实践困境与出路——基于典型案例的实证分析显示文摘合适成年人在场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最佳利益。我国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存在立法目的模糊、合适成年人范围混乱、程序性制裁阙如等问题。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实证分析发现:缺乏程序性制裁措施,导致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刚性不足;合适成年人替代制度模糊,导致其实践运行混乱;合适成年人在场权属不清,存在对未成年人二次侵害的风险。可通过指导性案例和司法解释,明确合适成年人在场权属于未成年人,理顺合适成年人之间的位阶关系,确立违反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的程序性制裁。 | 谢登科 | 2015 |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6,3: | 8 |
| 8 | 集权与制衡:论附条件不起诉中的权力配置显示文摘附条件不起诉有利于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贯彻'教育优先'原则,但却将公诉、处遇决定、社会调查、监督考察等多项职权集于检察院,检察官在附条件不起诉中享有巨大裁量权,背离了现代检察制度权力制衡的理念。附条件不起诉中权力配置有'一体化'和'分立化'两种模式,两者各有利弊。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实行'一体化'模式,扩张了检察官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时的自由裁量权。裁量有利于确定个别化处遇措施,但却存在滥用风险。为防止权力滥用,有必要对附条件不起诉中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予以控制。 | 谢登科 | 2016 |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2,1: | 8 |
| 9 | 刑事审查起诉程序功能的重构显示文摘我国审查起诉程序的功能体现在侦查、案件处理与程序自治等多方面,但各项功能均存在问题。侦查补正功能与其他功能相冲突;制约审判功能相对于案件分流与程序分流功能过于强势;程序本位功能中只突出了证据的收集,其他功能都没有发挥的空间。这些都不利于刑事程序目标的实现。以通过程序正当化权力为路径,中国的审查起诉程序功能应确立为监督侦查、制衡审判与正当化公诉权三个方面,同时应对相关程序进行改造。 | 陈海锋 | 2015 | 政治与法律2015,,5: | 6 |
| 10 | 我国“独立型”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建构研究——以庭前会议为形式显示文摘受制于我国刑事诉讼文化传统等因素,现行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未能使证据领域程序公正的价值得到贯彻。故相较于实体规则的设计补强,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完善问题于我国更为紧迫,有必要适时地对我国的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予以重新解构与思考。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庭前会议制度为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建构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独立型'模式的构架思路。在研究相关域外经验与分析制度价值之后,我国以庭前会议为形式构建'独立型'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合理性与可行性都应得到承认。而在具体的制度砌筑上,启动、证明、救济制度的构建则应当是设计重点。 | 孟婕 | 2015 | 法学杂志2015,36,11: | 5 |
| 11 | 法外证据、超法证据与检察环节证据合法性审查显示文摘法外证据与超法证据,是刑事诉讼实践中存在的两类特殊现象。这两种现象造成了刑事诉讼中证据合法性审查的操作困难,也引发了制度正当性危机。理解和应对法外证据与超法证据,需要对现有刑事证据合法性理论加以重构。基于检察环节证据合法性审查的特殊性,检察机关应对法外证据、超法证据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法外证据,要全面审查其合法性风险。对超法证据,检察机关一方面要发挥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的准司法审查作用,另一方面自身要恪守客观义务并接受审判机关司法审查,同时在制定司法解释时要遵守法律、尊重最高法解释,避免曲意释法。 | 万旭 | 2016 | 证据科学2016,24,2: | 4 |
| 12 | 全程录音录像制度之正读显示文摘2012年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全程录音录像制度是遏制刑讯逼供的重要法宝、是印证讯问笔录的重要载体、是记录'案中案'是否发生的重要工具。当前,全程录音录像制度主要存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粗疏、选择性录音录像问题突出、监督机制缺失等问题。完善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切实防范刑事错案,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加强内外监督,实现侦查机关与羁押场所管理体制上的分离。 | 刘文化 | 2014 |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5,3: | 4 |
| 13 | 网络犯罪初查的正当性问题研究显示文摘尽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都对初查作出了授权性质的规定,但是严格意义上讲,初查在刑事诉讼法中却没有明确的法律渊源,并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程序阶段。对于网络犯罪初查而言,两高一部'电子数据规定'虽对其完成了授权,并对相关的电子数据赋予了证据能力。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对上述规定进行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若对程序启动与取证活动缺乏有效的限制,则可能会滋生一系列权利干涉型取证行为,甚至可能会导致初查成为一个有效回避法律对侦查权控制的避风港。亟须从主客观两方面同时着手进行相关研究,以回应实践中较受争议的主动侦查质疑及侦查前置的争议。 | 许静文 | 2020 |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48,3: | 2 |
| 14 | 刑事庭前会议制度的功能异化及其因应--以证据展示和调取及争点整理功能为中心显示文摘分析庭前会议制度的宏观功能和具体功能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可知,庭前会议功能的异化已然出现。组织证据展示和调取、争点整理等具体功能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导致了具体功能的落空。上述具体功能和附带民事调解功能实践中超出其原有的立法目的及理论预设,导致了具体功能的溢出。庭前会议制度具体功能的落空和溢出对该制度“保障诉讼公正、提高诉讼效率”等宏观功能不仅没有促进作用,反而产生了反制效应,即出现了庭前会议制度功能的异化。作为庭前会议制度功能异化之因应,重塑庭前会议制度具体功能,完善庭前会议的具体程序,进而推进证据展示和调取及争点整理功能的落实不失为一条可行路径。但是也需要明确,该制度的功能回归必须配合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而进行,否则难以完全解决制度功能异化的问题。 | 李小猛 | 2023 |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44,2: | 2 |
| 15 | 法院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证研究——基于587份裁判文书的分析显示文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新刑诉法的一项重要程序性规定,但在实际中的运行情况一直不甚理想。在对587份案件的判决书或裁定书进行实证分析后发现法官对该规则的认识仍然存在偏差,并导致了法律认定上的问题,包括控方补强证据形式化、证明责任分配错误、证明标准控制不当等。应当使法官认识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深刻含义和内在逻辑,树立程序公正优先的意识,发挥该规则在保障人权、制约侦查机关权力等方面的巨大作用,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 郝银钟 史达 | 2017 |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1: | 2 |
| 16 |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实践反思显示文摘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规定中,羁押必要性审查权的配置不科学,审查裁决欠缺刚性约束力,未赋予被羁押人对裁决的救济权,缺少审查相关的证据规则;在其实践中,检察机关对被羁押人有选择性的审查,忽视对被羁押人的社会危险性审查,审查评估标准不统一、不合理,致使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在实践中难以实现减少违法、不当羁押的立法目的,亟待立法和司法实践加以完善。 | 杨雄 | 2015 | 理论与改革2015,,5: | 1 |
| 17 | 论我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之构建显示文摘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是我国司法改革背景下推进审判工作减负加速的有效尝试。与域外国家发展成熟的处罚令、辩诉交易等快速审理程序相比,我国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仍有较大空间需要完善与改进,可以从适用范围、启动方式、证明标准和量刑减让等层面入手,运用比较研究和吸收借鉴的方法,规范程序的运作模式,释放程序的适用空间,构建满足我国司法实践需求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 | 乔光耀 | 2016 |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5: | 1 |
| 18 | 新刑诉法背景下侦查讯问立法完善实证调查分析显示文摘本文针对新刑诉法背景下侦查讯问立法完善方面进行调查,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展开研究,认为:对于新刑诉法背景下侦查讯问立法完善大部分的人还是比较支持的,完善的内容也比较符合公众的心理;在实际的侦查工作中,新刑诉法背景下侦查讯问立法完善能够对侦查工作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 | 罗璇 | 2015 | 新西部(下旬·理论)2015,,10: | 1 |
| 19 | 新形势下职务犯罪中技术侦查之实施情况与构想显示文摘自新刑诉法实施以来,通过对我国职务犯罪技术侦查实施情况的资料的研究,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进程中,结合现阶段职务犯罪所存在之特点,在深刻把握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从刑事立法角度、司法实践具体要求、检察机关相应保障及依托实际的发展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构想,以期提高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中技术侦查措施的实施效果,使保障人权与打击职务犯罪相统一,推动我国刑事诉讼改革的进程。 | 柳炳旭 魏克强 | 2017 |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4: | 1 |
| 20 | 论职务犯罪初查制度的完善——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显示文摘2016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 韩东成 | 2017 | 犯罪研究2017,,5: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