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普中文期刊产品整合服务
共被期刊论文引用了3次 您的检索式:您选中1篇文献正在查看引证文献汇总
    题名 作者 年代 出处 被引量
1“风险规范”的刑法解释:困境与出路显示文摘在风险社会的宏观背景下,为避免“风险规范”脱离罪刑法定侵犯人权,惟有从解释学着手进行纠偏。既有刑法解释存在实质解释与形式解释之分歧,因形式解释者不排斥甚至主张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解释,所以形式解释也应归入实质解释的范畴。实质解释有限缩处罚范围之功能,为保障国民的自由,对“风险规范”必须进行实质解释。实质解释者主张解释构成要件时应从法益概念中攫取目的的正义,但是,集体法益犯罪的大量出现与解释者对法益概念的宏观解读,造成法益的解释规制机能进一步弱化,面对法益概念的困境,实质解释应当认清法益概念变迁对自身产生的影响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李想 2021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0,5:3
2社会风险时期“虚假信息”的认定——以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为视角显示文摘“新冠肺炎”作为社会风险,为虚假信息的传播提供了犯罪的土壤。虚假信息也扩大了各种社会风险。尽管虚假信息有法条规制,但是对“虚假信息”本身缺乏明确的解释,学界对其存在一定的争议。司实务中受安全刑法观影响,司法机关往往会扩大打击范围。尽管身处疫情期间,但司法机关仍应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分步骤地去认定虚假信息,谨慎使用刑法,才能兼顾社会秩序与公民自由。罗炜 2020吕梁教育学院学报2020,37,3:1
3形式与实质解释论论争显示文摘刑法学理论界及实务界对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所持立场不一,而刑法解释作为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以及对刑法概念术语定义之说明,坚持形式解释论或实质解释论立场,事关刑法理论界刑法观立场的秉持及司法实务界裁判结果的公正与否。从罪刑法定原则、刑罚处罚范围及社会风险控制层面进行考量,相对形式解释论,实质解释论具有相对合理性,能更好地规制与预防犯罪。刘杰 2017宜春学院学报2017,39,2:0
返回顶部 每页显示:
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第1页 下一页 末页 /1 跳转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产品服务 | 客服中心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联盟 | 友情链接 | 售卡网点

版权所有© 渝B2-20050021-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全国400电话 - 免长途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