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普中文期刊产品整合服务
共被期刊论文引用了10次 您的检索式:您选中1篇文献正在查看引证文献汇总
    题名 作者 年代 出处 被引量
1私法社会化的反思与批判--社会法学的视角显示文摘社会法不属于特别私法,也非私法社会化的表现形态,而为第三法域;早期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私法,比较完整地保留了传统私法要素,社会化表现微弱;20世纪以来,私法以“外接”与“内设”两种形态回应法的社会化要求;当代私法与私法学面临困境,私法将保持传统,不应、不能彻底社会化,社会法为实现向纵深发展的法律社会化的主要工具。赵红梅 2008中国法学2008,,6:32
2第三法域社会法理论之再勃兴显示文摘赵红梅 2009中外法学2009,21,3:19
3“社会法法域说”证成——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融合的一个例证显示文摘第三法域理论在大陆法系的发展呈现倒退或停滞之势,对该理论我国社会法学界亦众说纷纭,使得部门法体系划分和法律实践缺乏科学系统的理论指导。英关法系的政府管制理论和实践与大陆法系法律社会化理论和实践兴起在相同的历史时空下,但前者的理论基础和范畴比后者更显宽厚和清晰,其社科法学研究方法更富有活力。'社会法法域说'质疑者所顾虑的主要是私法公法化、公法私法化与社会法之间的界限难以划分,或者陷入公法、私法的形式理性而排斥新法域的形成。其实,借鉴政府管制法律制度和原理可以解答这些质疑并证成'社会法法域说'。社会法个性鲜明,是有关弱势群体生存、宏观经济安全、市场秩序、公序良俗以及生态环境保障的且不属于传统私法和传统公法所界定的研究范围的法律规范的总和领域。钱叶芳 2017法学2017,,4:15
4劳动法:劳动者权利义务融合之法——社会法的视角且以加班工资为例显示文摘若将劳动法视为特别私法,则不承认劳动者之间存在有机团结,继而认为劳动者权利义务不融合;藉此,将注重设计与落实劳动者个体权利,雇佣者法定义务不被强制要求履行。若将劳动法视为社会法,则承认劳动者之间存在有机团结,继而认为劳动者权利义务融合;藉此,将注重设计与落实劳动者集体权利,雇佣者法定义务被强制要求履行。赵红梅 2010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2,2:11
5社会保险法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显示文摘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快速推进,公民社会保险意识增强,然而,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在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纠纷解决等方面仍存在问题。做好社会保险法的培训和宣传,完善配套法规,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实行社会保险制度整合,提高社保基金的统筹层次,做实个人账户,加强法律监督是保证社会保险法实施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杨思斌 2013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3,15,4:7
6社会保障普通法权利初探显示文摘社会保障普通法权利是指宪法以外的其他普通法所规范的具体的社会保障权。从世界社会保障立法的历史溯源来看,社会保障普通法权利的种类趋于全面、综合,覆盖范围逐渐扩展到全体社会成员。社会保障普通法权利具有自身的特征与规范效力,因此,有必要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普通法的制度建设。然而,我国社会保障普通法权利在法律渊源、权利范围、资金来源、规范效力等方面存在着城乡不公,确立社会保障普通法权利制度的城乡一体化目标与方向将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社会保障民生保障作用的必然要求。杨华 2009河北法学2009,27,2:6
7德国社会保障权法律救济制度及启示显示文摘德国是社会保障法制化比较完善的国家,制定了专门的社会法典和社会法院法,它们是社会保障权救济的法律保障。德国劳动局的复议处和社会保险机构复议处是社会保障权争议的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是诉讼的前置程序。社会法院实行三级审理制,审判成员由职业法官和非职业法官组成。德国的工会、企业委员和调节处在维护公民社会保障权方面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在专门法律的制定,专门法院或法庭的设立,复议人员和审理人员的专业化和社会化以及社会组织的调解作用等方面,德国的经验对我国社会保障权救济制度的完善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付龙飞 2011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26,2:4
8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显示文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调解、仲裁、诉讼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法》实施20年来,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凸显出一些弊端。是彻底摒弃原有体制,实行单一仲裁或单一诉讼模式,还是采取“扬弃”,即在保留原制度上进行改革完善,这是目前法学理论界探讨修改《劳动法》争议的议题之一。本文结合《劳动法》实施以来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实践,对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改革提出建议,以期为《劳动法》的修改作参考。钱德关 2006江淮论坛2006,,2:2
9《劳动合同法》之错的社会法学解析——个别劳动法的局限与集体劳动法的倚重显示文摘我国以《劳动合同法》为代表的个别劳动法具有特别私法的本质属性,它主要将劳动关系当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个体利益冲突来处理,进而以劳动者个体向用人单位主张权益以及权益遭受侵害后寻求司法救济的机制来运行。个别劳动法并不能强制用人单位履行劳动法为保护劳动者权益而设定的义务,劳动者个体大多选择放弃维权导致法律保护不能直接辐射到劳动者集体(特别是无法给予劳动者积极、有效的预防性保护),鼓励劳动者个体积极实施'私人执法',特别是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带有很强的悖论色彩。故此,倚重集体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是未来我国劳动法的必由之路。赵红梅 2011阅江学刊2011,3,3:1
10社会法总论思想市场的学术脉络与叙事演变(1978-2018)显示文摘改革开放四十年所推动的中国社会发展历史转型,特别是“共同富裕”民生内核发展目标的再次凸显,推动着中国法治思想市场的内涵转型。聚焦1978-2018年间中国社会法总论学术史,借助法循证学方法,按照思想产品的供需关系、生产主体、生产资源配置及叙事主题等思想市场要素指标,对中国社会法总论思想市场的研究发展现状、学术脉络特征及叙事演变轨迹进行文献计量学和叙事学分析。结论显示,中国社会法总论研究正在走出“西法东渐”的法学思想隧道,但社会法总论思想市场的内在结构、运行机制及产品竞争力等还有待完善和提升。中国特色社会法总论研究应不断开拓新的理论疆域,创新叙事话语,培养学术自觉。刘光华 2022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50,2:0
返回顶部 每页显示:
共1页 首页 上一页 第1页 下一页 末页 /1 跳转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产品服务 | 客服中心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网站联盟 | 友情链接 | 售卡网点

版权所有© 渝B2-20050021-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全国400电话 - 免长途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