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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足龄男女采行人工生殖技术的权利义务显示文摘足龄男女采行人工生殖技术的权利依据是 :宪法关于组成家庭的权利 ;关于人身自由权。足龄男女采行人工生殖技术的义务为 :认真养育采行人工生殖技术而获得的子女的义务 ;尊重供精、供卵、供腹者的正当利益与正当愿望的义务 ;严格遵守在指定医院实施人工生殖技术的义务 ;以及与实施人工生殖技术的医院、医师签订协议的义务 ;倪正茂 2001法治论丛(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4:3
2论代孕法治化的治理困境及其克服路径显示文摘代孕绝不是冷冰冰的辅助生殖的技术概念,其植根于社会伦理,是一个有温度的社会概念。作为现象存在的代孕在我国并未获得合法化的认可,但无论是理论上赞成或反对代孕还是对代孕观念的社会调查结果都显示:理性地规制代孕是满足权利诉求的根本出路。欲理性规制代孕,最可靠的途径是实现代孕法治化。然而,迷信代孕技术诱致需求膨胀、市场监管不力引发代孕乱象、双重伦理纠结伴随身份焦虑、法律调整滞后滋生行为无序等诸多阻却,导致代孕的法治化治理陷入困境。通过文献梳理和参照国外立法例,欲克服代孕法治化所面临的治理困境,拟从医学伦理匡正代孕需求以避免盲目化、市场监管矫治代孕目的以抑制功利化、生活伦理缓释代孕动机以调节情绪化、法律伦理规范代孕过程以整饬无序化等可行性路径出发,综合施治。汪火良 徐杰 2022湖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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