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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刑事案例指导制度:价值、困境与完善显示文摘刑事案例指导制度对于司法公正公平的保障作用毋庸置疑,其良性发展也将极大地改变刑事司法的理念、刑法解释的格局。但目前的困境在于案例数量缺乏规模效应、裁判要旨缺乏指导意义、指导效力机制不明确、案例生成程序与裁判程序脱节,导致其效果不容乐观。因此,应当逐步建立两级指导案例生成机制,通过选择性提审、强化裁判援引效果、加强配套司法技术的训练等措施予以完善。 | 林维 | 2013 | 中外法学2013,25,3: | 50 |
| 2 | 高空抛物罪的立法反思与教义适用显示文摘最高法院的有关意见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处理,在法益确立和责任确定等问题上都存在诸多争议,并可能导致该行为处罚的不当。《刑法修正案(十一)一审稿》对此作了初步回应,而《刑法修正案(十一)》则将该行为由危害公共安全罪彻底转变为扰乱公共秩序罪。考虑到高空抛物行为的多样性,实务上,应当特别重视《刑法》第291条之二第2款的规定,确保高空抛物行为在发生竞合时仍应按照重罪处罚,同时也要通过对构成要件要素的解释,适当限缩这一轻罪的处罚范围,避免违法行为的轻罪化。 | 林维 | 2021 | 法学2021,,3: | 48 |
| 3 |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及其制裁的新理念——《国内法和国际法下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决议》解读显示文摘国际刑法学协会第17届国际刑法大会形成了《国内法和国际法下的未成年刑事责任决议》,明确提出了刑事责任年龄的最低限制为14岁,完全刑事责任的年龄低限为18岁,在刑罚处遇方面对犯罪时未成年的人不得判处死刑等,决议反映了新的理念,反映了刑事科学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和主流价值取向,可能成为官方改革、修订法案的重要参考。 | 林维 | 2005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24,2: | 29 |
| 4 | 刑法中从业禁止研究显示文摘《刑法修正案(九)》所规定的从业禁止措施作为一种刑罚附随处分,其通过剥夺被告人权益以实现预防目的。对类似措施在溯及力问题上应当采取从旧原则,以便符合罪刑法定原则。针对所有主刑,包括管制、死缓、无期徒刑等均可以宣布从业禁止。但除了在量刑阶段决定以外,也应当允许在假释时一并裁定是否宣告从业禁止。 | 林维 | 2016 |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6,,1: | 30 |
| 5 | 真正身份犯之共犯问题展开——实行行为决定论的贯彻显示文摘认定真正身份犯的共犯应贯彻实行行为决定论。无身份者教唆、帮助有身份者实施真正身份犯的,应按照实行行为认定构成教唆或帮助犯。在无身份者和身份者共同'实行'真正身份行为时,无论是义务犯还是能力犯,无身份者形式上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因不具备义务违反性而不能被评价为实行行为,原本不成立单独实行犯的无身份者也就不能成立共同正犯。定罪时亦应以身份犯的实行行为确定整体案件性质,而不应采取其他的标准。在身份者教唆无身份者代替或帮助其'实行'的场合,由于身份者不可能完全放弃实行,因此身份者仍然成立直接正犯,无身份者则成立帮助犯。此外,A身份者教唆、帮助无身份者实施一般犯罪,而刑法就同一行为规定了A身份犯的场合,同样应考察义务身份的利用与否来确定行为的性质。 | 林维 | 2013 | 法学家2013,,6: | 22 |
| 6 | 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制度的异化显示文摘原本用以限制、减少死刑立即执行数量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制度,在其实际运用过程中,由于标准的混乱、其内在包含的死刑性和无期徒刑性的冲突,反而使其在实践中走向异化,并且由于司法人员对其的误用,更加加深了这一趋势。对这一悖论进行探讨。 | 林维 | 2005 | 河北法学2005,23,7: | 19 |
| 7 | 论刑法立法解释权与立法权和司法权的纠葛显示文摘刑法立法解释权的产生和发展,导致这一权力同立法权和司法(解释)权产生了冲突,使得刑法解释权力体制产生了新变化。现实中,刑法立法解释权同立法权之间产生了混淆,进而因为这一权力的混淆,类推性立法解释的溯及既往造成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侵犯。同时,由于解释对象和方式的混同,刑法立法解释权又同司法解释权发生运用的重合,深刻地影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刑事司法解释权的格局。 | 林维 | 2006 | 当代法学2006,20,5: | 14 |
| 8 | 刑法解释中的行政解释因素研究显示文摘行政机关经常性地以联合解释者、独立制作者、潜在影响者的身份,在整个刑事司法解释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上述影响在特定的解释体制下具有不同的权力内涵和逻辑,但都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权及其解释结论的公正性形成了冲击。 | 林维 | 2006 | 中国法学2006,,5: | 13 |
| 9 | 论量刑情节的适用和基准刑的确定显示文摘中段论假定,均质化的、排除任何情节的'裸'的犯罪行为类型,其客观的法益侵害还是主观的人身危险都是中间程度的,但是这一假设不能成立。因此,基准刑应当针对具体罪行分别确定,而不能按照法定刑的中点抽象地、简单地确定。而适用量刑情节时,基准刑应当为起点刑,在从重从轻情节竞合情形,在量化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加减方式量刑,但是在适用减轻情节时,必须把握减轻处罚优先原则。 | 林维 | 2010 | 法学家2010,,2: | 12 |
| 10 | 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转处理念研究显示文摘狭义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转处是指将未成年被告人从正式审判中分流的制度,而广义的转处除此之外,还包括审判中刑罚裁量的非监禁化、刑罚执行过程中的非监禁化。由于转处理念所具有的特定优势,将其运用于未成年刑事司法过程中,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及对其犯罪的预防都具有重要意义。 | 林维 | 2006 |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46,6: | 11 |
| 11 | 110例产后出血的临床分析显示文摘目的:探讨产后出血的相关因素,为产后出血的综合防治提供依据,以进一步降低产后出血的发生率及孕产妇的病死率,提高产科质量。方法:回顾性分析在我院住院分娩的110例产后出血者,记录其妊娠期并发症、出血量、出血原因、分娩方式等,分析临床发生产后出血的相关因素。结果:110例中子宫收缩乏力58例,胎盘因素26例,软产道损伤23例,凝血功能障碍3例。剖宫产56例,自然分娩54例,其中非法接产6例。结论:产后出血是致孕产妇及围生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宫缩乏力是产后出血的主要因素,要降低产后出血的发生,重点在预防和治疗宫缩乏力以及加强围生期保健。 | 林维 | 2010 | 中国医药导报2010,7,22: | 11 |
| 12 | 不真正不作为犯的量刑问题研究——以交通肇事中的故意杀人罪为切入点显示文摘刑法理论界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量刑问题一直缺乏关注,这造成司法实务部门在不作为犯的量刑上的处理结果差异甚大。不真正不作为犯与作为犯在构成要件上具有等价值性,在量刑时原则上也应等量齐观。不过由于不真正不作为犯中的危险状态与作为犯的不同还可能导致其在责任程度上的差异,因此,对其可以做出一定的差别对待。但是在没有任何其他从宽情节的情况下,对不真正不作为犯作过轻的处罚甚至将不作为本身作为减轻构成要件的适用条件则都是错误的。 | 林维 | 2005 | 法商研究2005,22,3: | 10 |
| 13 | 中国死刑七十年:性质、政策及追问显示文摘七十年来,死刑制度作为中国刑事法治艰难反复但不断进步的缩影或侧面,其改革与完善成为我国法治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死刑从作为革命暴力的阶级斗争工具到惩罚犯罪的法律武器,并成为学术研究的重要对象,从而实现意识形态的脱敏,促进了这一制度乃至整个刑事法治的变革。而严格控制死刑的理念历经多次政治运动、严打斗争的反复,其在实践中的具体落实从失控泛滥适用政策到刑法规制背景下的扩张适用政策,逐渐转型为法治语境下的限制适用政策,通过死刑适用罪名的削减和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从而实质性地贯彻了我国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未来,建议应当明确'暂时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逐步减少死刑,最终废除死刑'的目标,继续推动死刑改革的讨论,立法上继续明确限制死刑适用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则要更大范围地公开死刑核准与否的裁判文书,继续担当大量削减死刑适用数量的政治责任,并适时公布死刑数据,促进死刑的进一步削减直至最终废除。 | 林维 | 2019 | 中国法律评论2019,,5: | 10 |
| 14 |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适用:基于检察权的研究显示文摘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未成年人权益侵害事件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由此引发社会公众一系列的深入思考,并不断地推动相应未成年人法律制度的变革。但是,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更多问题仍然有待以一种更为精细的态度和科学的立场予以持续不断地深刻探讨: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究竟呈现何种面貌,这些错综复杂的现象以一种什么样的机制最终促成了犯罪的发生? | 林维 | 2014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4,33,3: | 10 |
| 15 | 数据爬取行为的刑事司法认定显示文摘世界的本质是数据,数据的重要意义可见一斑.正是基于这一原因,有关利用网络爬虫技术抓取数据行为的法律性质引起了广泛关注,并一直存在较大争议.鉴于此,笔者对于相关案件所涉及的刑法问题略作讨论.一、数据爬取行为的性质所谓爬虫技术,是指那些在互联网内爬动并从各种网页中搜集信息的计算机程序和自动化脚本,以方便用户自动化、高效率地浏览互联网并从互联网上获取数据. | 林维 | 2020 | 人民检察2020,,4: | 10 |
| 16 |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协调适用——兼对晚近有关解释的批判解读显示文摘刑法第 1 7条第 2款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本身存在不周延性 ,结合刑事立法解释和刑事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其中法律适用问题更加突出。应运用实质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原则探讨其协调作用 ,并由此协调晚近刑事立法和刑法解释的关系。 | 林维 | 2004 | 当代法学2004,18,6: | 9 |
| 17 | 中药房调剂质量监管对中药处方的合理性与临床用药安全性的影响显示文摘目的分析中药房调剂质量监管对中药处方的合理性与临床用药安全性的影响。方法收集2017年1月~2017年12月我院实施中药房调剂质量监管前收治的100例患者为对照组,收集2018年1月~2018年12月我院实施中药房调剂质量监管后收治的100例患者为观察组,分析两组中药处方合理性、调剂差错事件发生率及患者满意度。结果观察组处方合理性、饮片数量合理性、饮片剂量合理性、不同毒性饮片使用频率、毒性饮片剂量使用情况均比对照组优,调剂差错事件发生率低于对照组,患者满意度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实施中药房调剂质量监管后,中药处方合理性、用药安全性更高,值得推广应用。 | 林维 | 2021 | 海峡药学2021,33,2: | 9 |
| 18 | 未成年人犯罪统计数据研究显示文摘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应当建立在对有关数据的客观分析基础之上。脱离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进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体制的改革,甚至对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进行错误的解读和主观的判断,有可能对相关刑事立法产生负面的影响。这一点是在未成年人刑事法律制度建构中需要加以特别关注的。 | 林维 | 2010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0,29,3: | 9 |
| 19 | 刑法应当如何平等规制律师显示文摘律师不应该成为法外公民,但是律师的执业行为究竟应该在何种合理的界限内被刑法所规制,是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过,刑法规制律师执业行为的界限,重要的是讨论律师被作为律师而非一般人员在刑法中的规制问题,此时规制的平等性成为首要问题。本文仅仅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有关规定出发,简要讨论刑事立法中律师作为特定身份者的平等规制问题。 | 林维 | 2015 | 中国法律评论2015,,2: | 9 |
| 20 |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认定 以亲告罪的立法旨趣为核心显示文摘所谓亲告罪.是指刑事法规定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在我国主要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和侵占罪。不过.与侵占罪不同.针对前述4种侵犯人身法益的犯罪,《刑法》同时规定一定情形下,此类犯罪即可转为公诉。上述4种犯罪中,虐待罪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均明确规定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转化为公诉。不过,侮辱罪和诽谤罪则相对模糊地规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因而其范围备有争议。本文以亲告罪的立法旨趣为核心探讨这一范围的适度扩张.希望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有所裨益。 | 林维 | 2013 | 法律适用2013,,12: | 8 |